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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居给予安装光伏工业企业补贴0.5元/瓦,最高补助40万元
光伏资讯 | PV-info
近日【光伏资讯】微信公众号(PV-info)了解到,浙江仙居县经信局印发《关于工业企业差别电价资金使用的通知》,通知提出:工业企业光伏发电应用。在参与企业综合效益评级为A、 B级的企业屋顶上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工业企业,经县经信局 登记备案并网发电后一次性享受补助标准为0.5元/瓦,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为40万元。详情如下:关于工业企业差别电价资金使用的通知各相关企业:根据省下达的差别电价资金文件精神,上级返还下达的差 别电价资金将统筹用于经济结构调整和节能降耗工作。经研究, 现对差别电价资金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金使用范围1.工业企业光伏发电应用。在参与企业综合效益评级为A、 B级的企业屋顶上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工业企业,经县经信局 登记备案并网发电后一次性享受补助标准为0.5元/瓦,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为40万元。2.更换使用高效电机。对在参与企业综合效益评级的工业 企业更换使用高效电机进行节能补助,其中节能一级按实际投 资额的20%补助,节能二级按实际投资额的18%补助。3.支持清洁生产投资。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且本轮 清洁生产节能100吨标准煤及以上、投资50万元及以上的高费 项目进行补助,按实际投资额的10%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4.企业低压侧用电数据采集建设。对规模上工业企业安装低压侧用电数据采集设备的按投资额全额补助。二、申请专项资金需提供的材料1.光伏发电项目。需提供县经信局登记备案表、县发改局 备案文件及县供电公司并网接电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2.更换使用高效电机项目,需提供淘汰落后电机的型号和 现场使用照片、更换使用高效电机后的型号和节能等级证明、 购置高效电机的发票证明。3.清洁生产高费项目。需提供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通过清 洁生产审核验收文件、高费项目发票证明或审计报告。4.企业低压侧用电数据采集建设项目。需提供县供电公司 出具的低压侧用电数据采集设备已安装并使用的证明及购置采集设备的发票证明。以上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上报。
仙居有个“光伏村” 晒着太阳能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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